房屋财产保全担保书
房屋财产保全担保书是指为保障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所提供的房屋财产的安全,借款人与担保人签订的一份法律文书。在这份担保书中,担保人承诺在特定条件下,如借款人未能履行相关还款责任时,愿意承担责任并以其名下的房屋财产作为担保。
一、担保人信息
本担保书由担保人(下称“担保人”)与借款人(下称“借款人”)双方签署,担保人为(担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担保人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为(担保人户籍所在地)。借款人为(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借款人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为(借款人户籍所在地)。
二、借款人贷款信息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贷款金额)元,用于(贷款用途)。借款期限为(贷款期限)个月。贷款利率为(贷款利率)%。
三、担保范围
本担保书的担保范围为借款人所贷款项的本金、利息、逾期罚息、滞纳金、违约金和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四、担保方式
担保人将以其名下的房屋财产作为借款人贷款的担保。所涉及的房屋财产为(房屋财产信息)。担保人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相关还款义务时,银行有权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该房屋财产,并优先受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五、担保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担保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计划等相关文件,并有权监督借款人按期还款。
2. 担保人保证其所提供的房屋财产真实、合法,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3. 担保人同意并承诺,在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款时,愿意积极与银行进行沟通协商,并协助银行处置担保的房屋财产。
4. 担保人在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同意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欠款、利息、逾期罚息、滞纳金、违约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六、其他条款
1. 本担保书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借款人还清全部债务后解除。
2. 如因本担保书所涉及的担保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3. 本担保书为多方共同签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中任何一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其他一方或其他一方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在本书的权利和义务方面作出适当的更改。
在确保借款人贷款安全的前提下,房屋财产保全担保书使得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愿意以其名下的房屋财产作为担保,为借款人提供必要的保障。同时,担保人也需意识到自己在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时所承担的责任,并愿意积极配合银行处置房屋财产,确保银行能够及时回收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总而言之,房屋财产保全担保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对于保障借款人和银行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借款人和担保人签署该担保书,银行可以更加安心地为借款人提供贷款服务,借款人也能够获得相应的贷款支持,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