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告方,谨向贵院提出本财产保全申请书,请贵院核准并依法予以保全。
一、案情概述
(一)原告方和本被告系何种关系:原告方XXX与本被告系邻居关系;
(二)纠纷背景及事实经过:自盖斯先生在2019年7月购买该房屋至今,与原告方存在连带债务关系,但该房屋是盖斯先生个人财产,与本被告无关。同时,本被告已向盖斯先生支付了全部欠款;
(三)主张与请求:为维护本被告合法财产权益,特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撤销对本被告所涉房屋的查封措施,并不予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
二、证据及理据
1. 盖斯先生出具的房屋购买合同及付款凭证;
2. 盖斯先生的银行转账记录和本被告的银行入账记录;
3. 邻居证人证言,证明原告方及被告之间不存在债务关系。
三、法律适用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四十四条规定,“在对他人财产进行保全时,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或者自行决定采取查封、扣押、监管等措施”。庭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中重要的制度之一,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得以顺利进行。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和案情事实,本被告认为贵院查封本被告房屋的决定是违背了法律和事实,并且对本被告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四、保全请求
鉴于上述情况,本被告请求贵院核准以下保全措施:
1. 撤销对本被告所涉房屋的查封措施并解除相关限制;
2. 不予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特此申请。
被告: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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