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终审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满意时,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方将财产转移、销毁或者受损,原审法院会采取一定的措施对被保全人的财产进行保护,以确保执行判决时能够有效履行。
那么,当二审终审结束后,如何解除这些保全措施呢?下面就是解除保全的几种方法:
一、当事人申请解除保全
被保全人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果被保全人认为保全的理由不存在或者保全的范围超出必要限度,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被保全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申请,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审查决定是否解除保全。
二、当事人解除担保责任
被保全人还可以通过解除担保责任的方式来解除保全。一旦被保全人能够证明他已经履行了担保责任,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解除了可能导致财产受损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解除相应的保全措施。
三、案件审结后自动解除
在二审终审结束后,如果案件**终判决生效,被保全人的财产保全措施会自动解除。一旦有判决书或裁定书生效,原审法院会通知财产保全机构立即解除保全,被保全人就能够重新对其财产进行自由支配了。
四、申请人主动撤销保全措施
如果原告方在二审终审过程中认为保全措施已经达到其目的,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需要执行,也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撤销保全措施。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理由和证明材料,以便法院能够评估是否同意撤销保全。
总之,无论是当事人申请解除保全、解除担保责任还是案件审结后自动解除、申请人主动撤销保全措施,都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申请。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同意解除保全措施,并做出相应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