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XXX,因友好借款事宜与被告XXXX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被告应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然而,经过多次催促,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考虑到被告近期将要出售其位于XXXX街XX号的房产,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的规定,我请求贵院依法作出以下裁定:
一、冻结被告名下的房产
鉴于被告拟将该房产出售并转移资产,为确保债权的实际实现,请求贵院冻结被告名下的该房产,并在相关部门予以执行。
二、查封被告名下的房产
为防止被告变卖或毁损该房产,进一步保障债权,请求贵院对该房产进行查封,限制被告对该房产的处置权。
三、扣划被告的银行存款
据我了解,被告名下可能存在的银行存款应该足以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为确保债权的充分实现,请求贵院追缴被告在各类银行的存款,并划拨给我作为债权的归属。
四、协助执行其他相关措施
如果本次财产保全申请不能完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求贵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或提供其他适当的协助措施,以防止被告转移财产、毁损证据或其他恶意行为。
特此请求,请法院予以审核并依法裁定。
原告:XXX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