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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会冻结定期
发布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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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会冻结定期

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程序,通过该程序,法院可以保护当事人的财产免受侵犯,并确保在诉讼过程中财产不会被转移、消耗或丧失。

保全所涉及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股票、债券、房屋、车辆等动产和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商业机密等无形资产。

保全程序中有一种常见的措施是冻结定期,即冻结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定期存款。

冻结定期的目的是将被执行人的资产暂时冻结,确保在案件**终判决出来之前,被执行人不会将财产转移、转售或消耗。

冻结定期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令来实现。申请人需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财产损害的风险,以及被执行人具有财产可供执行。

法院在审理申请后,如果认为有必要采取冻结措施,会发出执行冻结令,并要求被执行人的银行冻结其定期存款。

冻结定期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可以在期满后继续延长。被执行人如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解除冻结。

冻结定期虽然可以保护申请人的权益,但也会对被执行人造成一定的困扰和不便。

因此,在申请冻结定期之前,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案件的复杂性和涉及的风险,并确保自己具备充足的证据来支持申请。

同时,被执行人在收到冻结令后,应尽快寻求法律援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除冻结。

总之,财产保全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