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我是申请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现住址为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于XXXX年在被告XXX单位任职,从事岗位为XXXX。
然而,自从我进入该单位以来,我一直遭受各种不正当待遇。首先,在工资方面,我每月实际领取的工资远低于应发工资,经核实与公司公示的工资明细也存在较大出入。此外,公司还频繁扣除我的工资,理由多种多样且毫无合理依据。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质量,也对我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了很大打击。其次,在工作时间方面,公司经常要求加班并拒绝按劳动法规定进行加班费补偿。我每天超时工作、连续加班已严重威胁到我的身体健康。
鉴于以上原因,我决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本申请书,并申请对被告单位进行财产保全,以确保我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具体如下:
一、申请被告单位XXX立即停止扣除我的工资,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剩余的工资。同时,要求公司向我补偿因拖欠工资造成的损失。
二、申请被告单位XXX改正加班管理上的问题,确保将每次加班时间和付出与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相匹配,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三、申请被告单位XXX向我支付加班费及拖欠的工资赔偿金共计XXXX元(具体金额根据事实情况计算)。
警方
要:1. 要求财产保全期限为XX天,请尽速处理。
2. 根据劳动仲裁相关规定,被告单位应当提供与本案有关的公司财务流水账、工资结算表等证明文件。
3. 希望劳动仲裁委员会公正、严肃地对待此案,并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