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申请人(债权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债务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一十三条、**百二十七条、**百六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申请人以欠条作为证据,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诉前保全。
经审查,本案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案系普通民事案件,贵院有管辖权,本院有受理权。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被申请人已于XXXX年XX月XX日签署了借款欠条,并承认借款金额为XXXX元。
三、根据欠条内容,被申请人应在XXXX年XX月XX日前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被申请人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
四、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理由足以证明被申请人存在逃避债务的嫌疑,为预防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匿、销毁赃款等行为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有必要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诉前保全。
五、申请人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以下财产采取诉前保全措施:XXXX
六、申请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现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特向贵院申请执行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敬请贵院查处。
申请人(签字):
日期:
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被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欠条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