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追加财产保全
对于债务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可能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追加财产保全措施。执行追加财产保全是指在已经进行了一次或多次财产保全后,为继续执行程序中的暂缓出质、查封、扣押等措施,进一步追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予以相应的措施,确保债务人的财产能够充分保全起来,以满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追加财产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旦债权人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追加财产保全的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会依法决定是否执行追加财产保全。如果决定执行,则需要做出下列措施:
执行追加财产保全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够对债务人施加一定的压力,促使其履行还款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执行追加财产保全时,债权人需提供确凿的证据,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其合法权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