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可否由别人出
履约保函是指保证人为受益人的债务人承担由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给予的一种保证形式。在一些大型商务交易中,履约保函常常被要求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以确保合同双方能够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履约保函可否由别人代为出具呢?
一般情况下,保函的出具人应为保证人本人。这是因为保函的出具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出具人要对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如果由别人代为出具履约保函,那么需要确保代为出具的人具有足够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否则可能会给双方交易带来一定的风险。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确实会出现由他人代为出具履约保函的情况。比如,一些公司因为信誉较差,无法获得银行或保险公司的信用担保,就会选择找到有信誉的中介机构代为出具保函。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确保代为出具的中介机构具有合法合规的资质和能力,以减少风险。
总的来说,履约保函应由保证人本人出具,但在确保代为出具方具有足够信誉和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由他人代为出具。在选择履约保函出具方时,双方应谨慎评估,确保选择合适的出具方,以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