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与个人在合同中要求对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合同能够按时履行。然而,有人质疑这种做法是否必要,提出了可否不交履约保证金的问题。
支持者认为,交纳履约保证金可以起到强化合同约束力的作用,确保合同的履行。尤其是在涉及到资金风险较大的合同中,如房地产交易、工程承包等领域,履约保证金可以减少交易风险,保障双方的利益。
然而,反对者则认为,交纳履约保证金可能会增加交易成本,尤其是对于一些小微企业或个人来说,支付履约保证金可能会造成负担。而且,在一些情况下,即使交纳了履约保证金,仍有可能出现履约问题,履约保证金并不能完全避免风险。
综上所述,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应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决定。在涉及到较大风险的合同中,交纳履约保证金能够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而在一些小额交易或信任度较高的交易中,双方也可以考虑不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减少交易成本。
**终,无论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重要的是双方能够信守合同约定,真诚合作,共同维护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实现合同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