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原件应该给谁保管
履约保函是指开立银行或者保险公司为保证合同履约,按照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出具的一种保函。保函一般由三方构成,即申请人、保函开立银行和受益人。履约保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合同的履约保障,保障受益人的权益。
但是,对于履约保函的原件,应该交由谁来保管呢?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履约保函的原件应该交由受益人来保管。因为受益人是合同的受益者,他们需要确保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可以随时使用履约保函。如果履约保函的原件被申请人或者开立银行保管,受益人在需要的时候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及时取得原件,这将影响其受益权益的实现。
其次,申请人和开立银行应该保留一份履约保函的复印件。申请人作为合同的申请方,其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也需要履约保函作为保障。而开立银行则是保函的开具方,对于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有更清楚的了解。因此,他们应该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查证。
总的来说,履约保函的原件应该交由受益人来保管,申请人和开立银行保留一份复印件。这样可以保障各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权益,确保履约保函的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