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交易履约担保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煤炭交易市场秩序,保护煤炭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履约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制定煤炭交易履约担保管理办法。
**条:煤炭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第二条:煤炭交易双方可以采取保函、保证、抵押等形式作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具体方式和额度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三条:在煤炭交易过程中,如果一方无法按时履约,另一方可以向其索取履约担保金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条:煤炭交易履约担保应当及时到位并足额,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要能够及时执行履约担保。
通过以上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有效防范煤炭交易中的风险,促进煤炭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