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员工: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的履约保证金管理,提高经营效率,经公司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履约保证金的定义及作用:
履约保证金是指承揽工程、合同或交易一方为保证合同履行质量和履行义务而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减少交易风险,规范合同管理。
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1. 新签订的合同,履约保证金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到公司指定账户;
2. 已有合同的项目,如需补充履约保证金,需在公司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
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 合同履行完毕并经确认无争议后,履约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支付方账户;
2. 若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争议导致合同终止的,公司有权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请各位员工务必按照公司规定履行履约保证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财务部门联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