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某政府单位发布了一份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交履约保证金。然而,截止日期已过,还有一部分投标人迟迟未交纳保证金。
首先,履约保证金是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交给招标单位的一种保证金。投标人通过交纳保证金,可以展示其对投标项目的诚意和能力,也可以规范投标行为,遏制不良竞争行为。
然而,一些投标人迟迟不交纳履约保证金,可能会对招标过程和招标单位造成一些不利影响。首先,招标单位无法判断迟迟不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是否有履约能力,可能会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其次,迟迟不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可能会影响其他遵守规则的投标人的利益,打乱了良好的投标秩序。
因此,对于迟迟不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来规范其行为。可以设置严格的违约处罚机制,例如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公开曝光其违规行为。同时,也可以鼓励投标人通过其他方式来展示其履约能力,例如提供担保函或增加其他资质证明。
总之,投标人迟迟不交纳履约保证金是一个不良现象,会对正常的招标活动产生一定影响。招标单位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来规范这种行为,维护招标活动的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