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公司与一家新的供应商签订了合同,但在签订合同时,发现他们未交纳履约保证金。这让我感到有些担忧,因为履约保证金通常被视为保证交易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方式。毕竟,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索取履约保证金来进行赔偿。
虽然合同已经签订,但未交纳履约保证金可能会对合作关系产生一些不利影响。首先,这表明供应商可能并不十分重视这份合同,也许他们并不打算全力履行合同义务。其次,如果发生纠纷或违约事件,没有履约保证金作为保障,公司可能会面临更大的风险和损失。
因此,我认为有必要与供应商进行沟通,明确提出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事宜。可以尝试通过友好的方式,解释履约保证金的重要性,并希望他们能够理解并配合。如果供应商依然拒绝履行这一要求,公司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值得与其继续合作,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
在商务合作中,合同的签订只是**步,更重要的是双方能够信守合约、诚信合作。没有履约保证金作为保障,双方之间的合作可能会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因此,及时解决这一问题,对于保障公司利益和维护双方合作关系都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