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 履约保证金
什么是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是指投标人中标后,为保证其履行合同义务,向招标人交付的担保金。目的是确保投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如未按约定完成工程或提供服务,招标人可依法动用履约保证金以弥补损失。
履约保证金的作用
履约保证金具有以下重要作用:
- 防止投标人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缴纳履约保证金,可约束投标人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其任意放弃中标资格。
- 保障招标人利益。如投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或不能履约的情况,招标人可动用履约保证金以弥补损失。
- 监督施工质量。履约保证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投标人的实力和信用,有助于招标人选择有实力和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
履约保证金的类型
履约保证金主要有以下类型:
- 现金保证金:投标人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人交付。
- 银行保函:投标人通过银行向招标人提供的担保函,承诺如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银行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保险公司保函:投标人通过保险公司向招标人提供的担保函,与银行保函类似,但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由招标文件规定,一般为中标价格的一定比例,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中标价格 × 履约保证金比例
```
履约保证金比例通常为:
- 工程建设项目:5%~10%
- 货物采购项目:3%~5%
- 服务采购项目:2%~3%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
履约保证金通常在投标人中标后一定期限内缴纳,具体时间由招标文件规定,一般为中标后15~30个工作日。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履约保证金在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义务后,由招标人退还。退还时间一般为合同履行结束后30~6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招标文件规定。
履约保证金的动用手续
如施工单位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招标人可依法动用履约保证金。动用手续一般为:
- 招标人向施工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其限期履行合同义务。
- 施工单位未能按要求履行义务的,招标人可向法院申请动用履约保证金。
- 法院裁定动用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即可向银行或担保人索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争议解决
如因履约保证金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 向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
履约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利于保障招投标双方利益,规范招投标行为。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按要求缴纳并保管好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