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融资类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或保险公司)应被担保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出具的一种保证履行第三人债务的书面文件。支付非融资类保函时,企业需要注意相关的会计处理。
保函费用是指为取得非融资类保函而向担保人支付的费用。保函费用应在收到保函时确认并计入管理费用类科目 "保函费用"。保函费用在支付时一次性记入当期损益。
当担保人履行保函义务时,企业需要确认保函履行的金额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对于承担第三人债务的保函,担保人支付的履约金额应直接记入当期损益,与相关业务成本或费用相匹配。如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垫支付款,则记入 "应付账款" 科目;如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承担赔偿,则记入 "其他应付款" 科目。
当作为被担保人收到担保人的保函时,应当将保函视为一种或有负债。或有负债是指企业在本期末由于过去事项或事件可能导致的尚未确定的负债。被担保人需要根据保函金额和履约可能性确认或有负债的金额。
或有负债的确认应在收到保函时进行,并计入 "或有负债" 科目。当担保人履行保函义务时,被担保人应将已确认的或有负债冲销。
担保人出具非融资类保函时,应当将保函金额作为或有负债确认。或有负债的确认应在出具保函时进行,并计入 "或有负债" 科目。当担保人履行保函义务时,应将已确认的或有负债冲销。
1. 担保人破产
若担保人破产,被担保人应当对保函进行减值处理。减值损失应记入 "坏账损失" 科目。
2. 保函失效
若保函在有效期内失效,被担保人应当对或有负债进行冲销。冲销金额记入 "营业外收入" 科目。
3. 保函更换
若保函在有效期内被更换,被担保人应当先冲销原保函的或有负债,然后再确认新保函的或有负债。
正确处理非融资类保函的会计事项,对于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完整性至关重要。企业应当根据保函的具体情况,参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行业惯例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