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但其合法性备受争议,本文将深入探讨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合法性、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留置等。”这意味着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依据之一就是《合同法》的规定。然而,该条未明确指出保证金是否属于担保范畴,因此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合法性仍然存在争议。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合法性存在不同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属于担保范畴,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因此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合法。例如,在(2016)**法民再163号民事判决书中,**人民法院明确指出:“合同履约保证金属于担保方式之一”。
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属于担保范畴,其本质是一种违约金。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必须是以贷款、借款合同为基础,而合同履约保证金是以商品买卖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等其他类型的合同为基础,因此不属于担保范畴。例如,在(2017)**法民再20号民事判决书中,**人民法院明确指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属于担保,而是一种违约金”。
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合法的争议主要根源在于以下几点:
《合同法》并未明确规定合同履约保证金是否属于担保范畴。 《担保法》对担保的定义较为狭窄,仅包括贷款、借款合同下的担保。 合同履约保证金既具有担保的特征,又具有违约金的特征。为了解决上述争议,需要对合同履约保证金进行明确的界定。笔者认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应当具有以下特点:
以履行合同义务为目的。 在合同履行的同时返回。 原则上不得抵扣违约金或赔偿金。满足上述特点的,应当认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满足上述特点的,应当认定为违约金。
在认定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前提下,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条件如下: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保证金数额合理。 保证金不具有惩罚性。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保证金无效。 收取保证金一方可能构成违约。 可能承担侵权责任。为了避免争议,建议合同当事人在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时,注意以下建议:
明确约定保证金的性质,是担保还是违约金。 保证金数额应合理,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10%。 收取保证金后,应出具书面凭证。 合同履约完成后,应及时返还保证金。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合法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注意上述建议,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是合法的。
对于企业而言,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可以保障自身的利益,避免对方违约造成损失。但需要注意的是,收取保证金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