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8-0201)的规定,监理履约保证金是指监理单位为履行监理合同而向建设单位提供的担保资金。在监理单位履行完监理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在约定的期限内退还监理履约保证金。那么,监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到底是多久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监理单位完成监理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并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60日内退还监理履约保证金。但在下列情况下,建设单位可以延期退还监理履约保证金:
监理单位有违约行为,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可以延期至监理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之日起60日内退还; 监理合同约定了其他退还保证金条件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二、退还保证金的程序
建设单位退还监理履约保证金的程序如下:
监理单位完成监理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并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 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 建设单位核实监理单位是否已完成全部义务,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建设单位在约定期限内向监理单位退还保证金。三、建设单位延期退还保证金的法律后果
如果建设单位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退还监理履约保证金,将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违约金: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银行同期限贷款利率计算; 利息: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从保证金到期日起的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损害赔偿:如果因建设单位延期退还保证金给监理单位造成损失,建设单位应当赔偿监理单位的损失。四、监理单位维护自身权益的措施
监理单位为维护自身权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认真履行合同:监理单位应当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按期、按质完成监理任务,避免因违约而影响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及时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监理单位在完成监理合同后,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避免因迟延而影响退还时间; 追索违约金和利息:如果建设单位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退还保证金,监理单位可以依约追索违约金和利息; 必要时提起诉讼: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监理单位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建设单位退还保证金并承担违约责任。五、其他注意事项
在实践中,监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监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可以在监理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则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执行; 如果监理合同因故解除或终止,监理单位应当退还已提取的履约保证金; 监理单位因故无法继续履行监理合同,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更换监理单位的申请,建设单位同意后,原履约保证金可以转入新监理单位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