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一般会要求投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为了确保中标人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而设定的一种担保措施。拆迁中标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通常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情况下,其金额都不会低于合同金额的5%。
影响拆迁中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因素主要包括:
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项目规模越大,复杂程度越高,履约难度越大,因此通常需要提供更高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的资信情况:中标人的资信状况越好,履约能力越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可以适当降低。 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设定履约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履约保证金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现金保证金:投标人将现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银行保函:投标人从银行取得保函,保证中标后履约。 保险保函:投标人从保险公司取得保函,保证中标后履约。 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还可以提供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如抵押品、质押品等。履约保证金的用途主要有以下几种:
确保中标人履约:如果中标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招标人可以动用履约保证金来弥补损失。 约束中标人的行为:履约保证金的存在可以约束中标人的行为,促使其认真履行合同。 保护招标人的利益:履约保证金可以保护招标人的利益,防止中标人因违约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一般由招标人负责保管。招标人可以指定专门的机构或银行对履约保证金进行保管。履约保证金保管期间,招标人不得动用履约保证金。当合同履行完毕,并且中标人未出现违约行为时,招标人应当及时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
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市政工程等。 商品采购项目:包括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软件采购等。 服务采购项目:包括咨询服务、维修服务、保洁服务等。如果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招标人可以动用履约保证金来弥补损失。招标人动用履约保证金的程序如下: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违约通知单,要求中标人改正违约行为。 中标人在收到违约通知单后,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内改正违约行为。 如果中标人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改正违约行为,招标人可以动用履约保证金来弥补损失。如果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因履约保证金发生争议,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解决:
协商解决:招标人与中标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调解解决:招标人与中标人可以在有关机构的调解下解决争议。 仲裁解决:招标人与中标人可以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