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是指履约方(投标人、承包人)为确保其履行合同义务而向发包方(业主、招标人)交付的一笔资金,用于保障发包方的合法利益,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合同条款。
履约保证金入账需满足以下要求:
存入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必须存入发包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应在合同中明确。 足额入账:履约保证金金额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金额,并及时存入指定账户。 资金来源合法:履约保证金的资金来源必须合法,不得来自非法渠道。 附证明文件:存入履约保证金时,应附上银行汇款凭证或划款通知单等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发包方。满足以下条件,履约保证金可予退还:
合同履行完毕:承包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且无违约行为。 质保期满:工程質保期满且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 发包方书面通知:发包方应出具书面通知,明确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时间。履约保证金用于保障发包方的利益,如果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扣划履约保证金:
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发包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可被全额扣划。 部分违约:承包方部分违约,发包方可扣划部分履约保证金,金额与违约程度相符。 承担损失:承包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可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划损失费用。为避免履约保证金被扣划,承包方应采取如下措施:
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避免违约情形发生。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杜绝质量安全问题。 及时解决问题: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时,及时与发包方沟通协调,化解潜在风险。根据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和方式,可分为以下类型:
现金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存入指定银行账户。 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的保函,保证履约方履行合同义务。 保险保证金: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保障履约方的履行能力。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一般应占合同金额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发包方根据工程性质、规模和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
发包方的账务处理:
收入确认:履约保证金入账时,作为其他应收款确认收入。 收入冲销:履约方履行合同义务,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将其他应收款冲销。承包方的账务处理:
费用支出:存入履约保证金时,作为其他应付款确认费用支出。 费用冲销:履约保证金退还时,将其他应付款冲销。根据相关税收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属于收入或支出,不涉及税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