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XXX公司
地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方式:XXX
名称: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中一半的金额,即人民币XXX万元。
本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与贵公司签订了《XXX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编号:XXX),约定本公司担任该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已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贵公司提交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XX万元,占合同标的额的5%。
自合同签订以来,本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并认真履行了合同义务。截至目前,工程已顺利完工,竣工验收已通过,并交付业主使用。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已取得该工程的全部结算价款,履约保证金的作用已全部发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33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9条的规定,建设工程中的履约保证金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返还给承包人。本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因此本公司现申请贵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中一半的金额,即人民币XXX万元。
1. 《XXX工程施工合同书》原件;
2. 工程结算单原件;
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4. 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5. 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33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9条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交退履约保证金申请书,经发包人审核后,由发包人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银行发出退还履约保证金通知书,银行收到通知书后,按照发包人指定账户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本公司承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将立即用于项目的后续工作,绝不挪作他用。如本公司违反承诺,贵公司有权追究本公司的相关责任。
特此申请。
此致
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