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工人工资,*相关部门出台了《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工程履约保证金的定义、适用范围、缴纳比例、管理方式和处罚措施等内容,旨在规范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招标人、承包人和施工单位,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承包人在中标后,应当按照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的缴纳比例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但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
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负责保管,应当专户存储,不得用于工程款项支付以外的其他用途。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且结清应付工程款项后,招标人应当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违反《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一) 招标人未按照《规定》收取、保管履约保证金的,责令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 承包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责令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三) 招标人违法使用履约保证金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使用的履约保证金,并处工程合同价款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四) 施工单位骗取或者恶意逃匿拖欠工人工资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拖欠工人工资数额两倍以下的罚款;
(五) 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处理。《规定》的实施将对工程履约安全产生以下积极影响:
(一) 保障工程质量:招标人可通过履约保证金约束承包人的履约行为,督促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
(二) 保障工人工资:履约保证金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施工单位的资金来源,降低了拖欠工人工资的风险。
(三) 维护市场秩序:通过规范履约保证金的管理,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的秩序。
(四) 优化营商环境:履约保证金管理的规范化有助于降低企业履约成本,优化工程建设营商环境。为确保《规定》的顺利实施,建议各相关方采取以下措施:
(一) 宣传普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大力宣传《规定》的内容,提高招标人、承包人和施工单位的知晓度和遵守意识。
(二) 完善管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和管理办法,并加强履约保证金的日常管理。
(三) 加强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四) 建立机制:建立健全工程履约保证金监管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规定》的出台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规范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维护工程履约安全,促进工程建设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方应积极贯彻落实《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