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担保文件,用于保证投标人在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履约保函的依据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第3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履约保函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其法律效力受到《合同法》的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第35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函是招标文件中常见的履约担保方式,其发放和使用应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第57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的履约担保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是否接受的意见。履约保函作为投标人履约能力的重要证明,其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2、《工程建设合同示范文本》(GF-2018-0201)**
《示范文本》中规定了履约保函的格式和条款,包括保函金额、有效期、索赔程序等。投标人应当根据《示范文本》的要求提供履约保函,以确保其保函的规范性。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履约保函一般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保函编号 出具保函的银行或金融机构 保函受益人(招标人) 保函金额 保函有效期 保证的合同范围 违约索赔条件 索赔程序 保函出具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违约责任招标人和投标人在使用履约保函时应注意以下风险防控措施:
招标人应选择资质良好、信誉良好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履约保函。 投标人应认真审核履约保函的内容,确保其与合同约定一致。 招标人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约行为,并严格按照保函条件提起索赔。 投标人应重视保函的管理,确保保函在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履约保函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通过充分理解和正确使用履约保函,招标人和投标人可以有效地保障合同的履行,降低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