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冻结银行账户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来说,诉讼保全的有效期,需要在有效期内进行续保。诉讼保全的有效期一般是从申请立案之日开始计算的。因此,银行卡被冻结的期限至少会持续,如果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银行卡,还需在有效期届满前进行续保。
另外,冻结银行卡的期限还会受到诉讼的进展和审查的影响。如果诉讼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结束,冻结也会相应解除。但如果诉讼无法在有效期内完成,可能需要向法院提出续保申请。续保的期限一般较短,根据法院裁定的情况而定,可以是数月至一年不等。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