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80 万诉讼保全费有明确的收费标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 1000 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 30 元;超过 1000 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 交纳;超过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 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多不超过 5000 元。
以 80 万诉讼保全为例,首先计算前 10 万元部分,按照 1% 交纳,即 100000×1% = 1000 元;剩余 70 万元,按 0.5% 交纳,即 700000×0.5% = 3500 元。两者相加为 4500 元,但由于保全费用上限为 5000 元,所以 80 万诉讼保全费实际应缴纳 5000 元。
保全费用通常由申请方先行垫付,且在大部分普通经济纠纷案件中,80 万起诉保全费用可能包括保全申请费、鉴定费、执行费等。其中保全申请费是主要部分,按照上述标准计算。若申请人经济困难,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规定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保全费用,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经法院审核批准。在申请保全时,应首先了解并计算所需费用,确保按时足额缴纳。若对费用计算有疑问或涉及复杂财产关系,可选择咨询**律师或法院工作人员,以确保费用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