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诉前保全反担保书还需约定以下内容:
反担保主体信息
- 反担保人信息:若反担保人为自然人,需详细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注明单位名称、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明确反担保人的身份和法律地位。
反担保财产信息(若以财产提供反担保)
- 财产详情描述:对于提供的反担保财产,如房产要说明具体地址、面积、产权证书编号等;车辆需明确车辆型号、车牌号、车架号等;银行存款应提供开户银行、账号、存款金额等详细信息,使法院和对方当事人能够清晰了解反担保财产的具体情况。
- 财产价值确定依据:阐述反担保财产价值的评估方式或确定依据,例如是经过**评估机构评估得出的价值,还是根据市场行情、同类资产交易价格等综合确定的价值,以此证明该财产足以覆盖可能的风险和责任。
- 财产权利状况声明:明确声明反担保财产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反担保人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确保该财产能够顺利地用于履行反担保责任,避免因权利瑕疵导致反担保无法有效实施。
反担保的期限
- 明确约定反担保的有效期限,一般表述为自本反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本案诉前保全相关纠纷终结且被担保人的责任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这样规定可以避免因期限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确保反担保在整个诉前保全及后续诉讼过程中持续有效,保障各方权益。
争议解决条款
- 约定在反担保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的解决方式,通常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明确争议解决方式有助于在纠纷发生时,各方能够依据约定迅速确定解决途径,提高解决争议的效率,减少不确定性和成本。
反担保人的承诺与声明
- 反担保人需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声明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及相关方的调查、执行工作,确保反担保的顺利进行,体现反担保人的诚信和履行反担保责任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