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履约保证金是政府为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行而要求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前缴纳的一笔保证金。随着我国土地市场的发展,土地履约保证金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资金占压严重、流转效率低下、手续繁琐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加快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约效率,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清退土地履约保证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起,各地要全面清退土地履约保证金,不再要求投标人缴纳土地履约保证金。已收取的土地履约保证金,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退到竞得人的账户。
1.清退范围
《通知》要求清退2020年12月31日前已收取的土地履约保证金,包括已缴纳和已冻结的保证金。
2.清退方式
土地履约保证金的清退采取“属地清退”原则,由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地主管部门负责清退。清退方式包括直接退还、抵扣出让金和转存第三方监管账户等。
3.清退时间
《通知》要求各地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土地履约保证金的清退工作。
4.清退手续
竞得人需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地主管部门提出清退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主管部门核实材料无误后,按照清退方式予以清退。
5.特殊情况
对于因涉诉、被查封等原因无法清退的土地履约保证金,主管部门应在该可作为抵偿的合同时限届满后予以清退。
清退土地履约保证金政策的实施,将对土地市场产生以下影响:
1.降低土地使用成本
取消土地履约保证金制度,竞得人无需再缴纳这笔资金,有利于降低其土地使用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产业发展。
2.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清退土地履约保证金,释放了被占用的大量资金,可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3.完善土地市场制度
清退土地履约保证金,是对土地市场制度的完善,有利于营造公平有序、规范透明的土地市场环境,保障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4.促进经济发展
清退土地履约保证金,将释放大量资金,可以流入实体经济,促进企业投资,带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
为确保清退土地履约保证金政策的顺利实施,需要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
1.加强监督管理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退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清退高效有序,防止出现挪用、截留等问题。
2.完善法律法规
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清退土地履约保证金提供法律依据,保障清退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立健全信用体系
建立健全土地竞得人的信用体系,对履约情况良好的竞得人,可适当降低其履约保证金比例或豁免履约保证金。
清退土地履约保证金政策的实施,是土地市场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它有利于降低土地使用成本,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完善土地市场制度,促进经济发展。相关部门要积极落实《通知》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和执行,确保清退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发挥清退土地履约保证金政策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国土地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