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函是一种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向业主出具的担保文件,以确保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为了规范工程保函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协议。
承包商根据工程合同条款向担保人申请工程保函。担保人根据承包商的资质、履约能力和工程风险评估是否核发工程保函。
保函额度应与工程合同价款相符。保函期限应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包括竣工验收及质保期。
工程保函主要分为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和进度款保函。业主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保函类型。
保函费用由承包商承担,一般根据保函额度和期限以及担保人的风险评估确定。
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合同履行约定义务。如果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业主有权向担保人提出索赔,担保人应在保函额度内支付赔偿金。
如果业主认为承包商违约,应及时向担保人提出书面索赔申请。担保人将对索赔事项进行调查取证,根据工程合同和保函条款做出是否赔付的决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在质保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担保人应解除工程保函。业主应及时通知担保人,收回保函原件。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工程保函格式应符合《保函示范文本》或相关规定。
本协议适用于投资、地方投资和企业投资的工程项目。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注:本协议内容仅供参考,实际协议内容应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情况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