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指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承包人要求向发包人出具的书面保函,保证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履行合同义务,否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向发包人支付一笔特定的金额作为赔偿。
履约保函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无条件履约保函: 只要发包人提供书面声明,表明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就必须向发包人支付履约保函中约定的金额,无需考虑承包人的抗辩理由。 有条件履约保函: 只有当发包人提供书面证明,证明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且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书面声明没有提出异议或采取其他措施的情况下,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才需要向发包人支付履约保函中约定的金额。履约保函在我国主要受以下法律法规的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一般情况下,履约保函是由承包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出具的。申请人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 合同文本 履约保函申请书 其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要求提供的资料履约保函自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之日起生效。履约保函的效力一般与承包合同的效力一致,但不能超过履约保函约定的长期限。履约保函一旦生效,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除非征得发包人、承包人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一致同意。
当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发包人可以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索赔履约保函中的金额。发包人索赔履约保函,应当提供书面索赔通知并附具相关证据。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收到发包人索赔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如果发包人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支付履约保函中的金额。如果履约保函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签署和使用履约保函时,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仔细阅读履约保函的条款,特别是履约保函的类型、效力、索赔条件和争议解决条款。 确保履约保函中有明确的索赔期限,并避免在索赔期限内签署和解协议。 在索赔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