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防止拖欠工资等问题,广安市出台了《广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必须为农民工提供的工资支付保函。
工资支付保函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商或建设单位向工程款支付银行或金融机构开具的,保证在农民工完成工作后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一种担保书。
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工资支付保函分为以下几类:
履约保函:保证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 支付保函:保证承包商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连带责任保函:由建设单位或业主与承包商共同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承包商或建设单位可以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申请工资支付保函,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工程合同; 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 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 企业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工资支付保函一经签发,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承包商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保函受益人(农民工或代农民工申诉的机构)可以向保函开立行使追索权,要求保函开立行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
保函的有效期通常为工程合同的履约期限,加一定的宽限期。
保函金额一般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中农民工工资总额的30%。
延伸阅读: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担保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