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是合同双方在签订一份合同时,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一笔资金,以保证该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义务。在工程合同中,履约保证金是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一笔资金,以保证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
履约保证金的计算方法一般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工程合同金额 工程项目的类别和复杂程度 承包人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发包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同的省份和行业对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标准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标准为工程合同金额的5%-10%,具体比例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例如,某工程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按照5%的履约保证金比例计算,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为50万元。
在实际计算履约保证金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合同是否包含税款 履约保证金是按合同总金额还是合同不含税金额计算 履约保证金是否分期缴纳举例:
某工程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含税),履约保证金比例为5%。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分两期缴纳,期为合同金额的2%,第二期为合同金额的3%。
则期履约保证金计算如下:
期履约保证金 = 合同总金额 × 履约保证金比例 × 期比例
期履约保证金 = 1000万元 × 5% × 2%
期履约保证金 = 10万元
第二期履约保证金计算如下:
第二期履约保证金 = 合同总金额 × 履约保证金比例 × 第二期比例
第二期履约保证金 = 1000万元 × 5% × 3%
第二期履约保证金 = 15万元
因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总额为2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以下情形下,承包人可以免交履约保证金:
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提供具有担保资质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提供经评审合格的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险保单 发包人依法免交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承包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应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承包人不存在未履行合同规定的情况 履约保证金的质保期已满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及时办理退还手续,并向承包人结清履约保证金。
如果承包人未履行合同约定,造成发包人损失,发包人有权扣留和使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处置方式包括:
抵扣承包人应负的违约金、赔偿金、保证修理费用等 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拍卖或变卖 以其他合法方式处置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在处置履约保证金时,应 соблюдать the principle of fairness and reasonableness, and not infringe 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trac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