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施工项目中,履约保证金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用于确保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通常由合同约定,但法律对限额有规定。本文将深入探讨施工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限额,分析其法律依据、计算方法和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2019年版)》第17.1条规定: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10%。但涉及特殊项目的,经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超过10%,不得超过15%。
履约保证金的计算方法一般有两种:
按照合同价款比例计算: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款×保证金比例(不超过10%或15%) 按照工程造价计算:履约保证金金额=工程造价×保证金比例(不超过10%或15%)《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了以下特殊项目,对于这些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限额可以超过10%,但不得超过15%:
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 复杂技术要求的项目 建设周期长的项目 投资额大的项目 其他需要特殊保障的项目对于特殊项目,需要经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超过10%的履约保证金限额。
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有以下相关规定需要注意: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条例》第59条: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于抵偿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工程价款。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履约保证金只能作为承包人违约的赔偿,不能作为发包人催款的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改革的通知》(建办质[2016]81号):鼓励采用保函方式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施工项目中重要的担保方式,其限额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承包人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