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和工程承包领域,履约保函作为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为交易双方提供了安全保障。当发生合同违约,受益人可以依据保函条款,向担保人提出索赔。仲裁作为一种灵活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得到应用。本文将重点探讨履约保函项下仲裁支付的相关问题,旨在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
履约保函通常包含仲裁条款,约定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将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仲裁条款的存在,为受益人通过仲裁程序获得保函项下款项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国际商会《独立担保和保函规则》(URDG 758)的规定,保函独立于基础合同,即使基础合同无效,保函仍然有效。因此,即使基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也不影响保函中仲裁条款的效力。
保函中的仲裁条款应当明确约定以下内容:
仲裁机构:例如,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等。 仲裁地点:仲裁地点的选择会影响到仲裁程序的效率和成本。 仲裁语言:仲裁语言应当与保函文本语言一致。 适用法律:适用法律将决定仲裁庭对争议的实体性审查。当发生合同违约,受益人可以依照保函条款和仲裁条款,启动仲裁程序,寻求获得保函项下款项的支付。具体流程如下:
受益人应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通知,并按照仲裁规则缴纳仲裁费用。仲裁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当事人信息 保函信息 争议简述 仲裁请求仲裁机构收到仲裁通知后,将根据仲裁规则组建仲裁庭。仲裁庭通常由一名或三名仲裁员组成。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被申请人也可以提出反请求,要求受益人承担违约责任。
仲裁庭将在适宜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庭审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和专家意见。
仲裁庭审理结束后,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败诉方拒不履行仲裁裁决,胜诉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履约保函项下仲裁支付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独立保函原则是指,保函独立于基础合同,担保人对受益人的付款义务不受基础合同关系的影响。在仲裁程序中,担保人通常会主张独立保函原则,以避免承担超出保函范围的付款责任。
大多数保函都要求受益人提供书面保证,证明申请人违反了基础合同。在仲裁程序中,受益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申请人违约,并满足保函的书面保证要求。
根据国际惯例,如果受益人存在欺诈行为,担保人可以拒绝付款。在仲裁程序中,担保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受益人存在欺诈行为。
履约保函项下仲裁支付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多个法律关系和法律原则。在实践中,建议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咨询律师,对保函条款和仲裁条款进行仔细审查,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同时,在发生争议时,也应当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