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履约保函业务,保障银行履约保函业务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盈利性,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行办理的国内外履约保函业务。
1. 履约保函
是指本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出具的,保证其在受益人要求申请人履行特定合同义务时,由本行在约定的范围内履行担保责任的书面文件。
2. 申请人
是指向本行申请出具履约保函的客户。
3. 受益人
是指履约保函项下保函的主要权利受益人。
1.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不当经营行为、财务状况恶化等风险因素。
2. 申请材料
(1)履约保函申请书
(2)国内履约保函:合同、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或招标公告等
(3)国外履约保函:境外合同、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或招标公告等;境外业务合法运营资格证明文件;与境外相关方的财务交往证据
3. 申请受理
经审查申请人的资质、信用状况和申请材料后,本行决定是否受理履约保函申请。
1. 风险评估
本行应在发放履约保函前,对申请人和履约保函项下的合同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包括:
(1)申请人的信用状况
(2)合同的履约难度
(3)行业及市场风险
(4)保函项下的担保范围
2. 风险缓释措施
本行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缓释措施,包括:
(1)对申请人进行尽职调查
(2)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抵押、质押、保证等
(3)对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担保金额、保函条款、解除条件等进行控制
(4)根据需要,对履约保函项下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
1. 保函要素
履约保函应包含以下要素:
(1)保函编号
(2)受益人
(3)担保金额
(4)有效期
(5)解除条件
(6)保函费用
2. 保函发放
本行在收到保函费后,应按期发放履约保函,并及时将保函送达受益人或申请人。
3. 保函管理
本行应建立履约保函管理系统,对发放的保函进行登记、台账管理、到期提醒、风险监控等。并根据保函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调整保函管理措施。
1. 保函核销
履约保函经申请人或受益人提交相关证明,表明履约保函项下的合同已履行或解除,本行应及时核销保函。
2. 保函解除
当申请人提供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表明已向受益人支付履约保函项下的款项,或受益人解除保函时,本行应解除保函。
1. 业务终止情形
本行可根据以下情形终止履约保函业务:
(1)申请人申请终止
(2)申请人违约或出现重大信用风险
(3)履约保函项下的合同已终止或解除
(4)保函期限届满
2. 业务终止程序
本行应向申请人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并要求申请人及时履行保函项下的义务。
1. 保函费用
履约保函费用按照本行有关规定收取。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国内外所有履约保函业务。
3. 其他
与履约保函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按照本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