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签订的商业活动中,履约保函作为一种信用担保工具,为甲方和乙方提供了一份安全感。然而,当甲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时,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就成为乙方面临的难题。以下就一起发生在江苏的合同纠纷为例,探讨一下履约保函面临的现实困境以及乙方应如何妥善应对。
乙方公司与江苏某甲方公司签署了一项合作协议,合同金额为120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乙方需要在签订合同时即向甲方出具履约保函,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可就在乙方准备好材料,前往银行办理履约保函时,甲方却突然改变主意,以各种借口拒绝出具接收履约保函,导致整个项目陷入僵局。
甲方公司可能由于自身资金周转困难,不愿意冻结资金出具履约保函。出具履约保函需要在银行进行担保,往往需要占用企业一定数量的资金,对于资金紧张的甲方而言,这无疑是相当大的压力。尤其是一些小企业,为规避风险,往往会选择拒绝履约保函这种方式。
在合同签订前,甲方可能对乙方的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各方面都进行了解和评估,但实际签约时,仍对乙方存有疑虑,担心其无法按时履约。因此,甲方可能出于谨慎考虑,拒绝出具履约保函。
在合同的细则条款中,甲方可能设置了诸多限制性条件,例如对乙方有过多不合理的要求,或是在履约保函的格式、内容等方面提出不必要的要求,从而为自己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找借口。
面对甲方的拒绝,乙方首先应积极与甲方沟通,确认其拒绝出具履约保函的理由。乙方可向甲方说明,履约保函对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能有效保障双方的权益,并建议甲方选择合适的银行进行履约保函开立,以解除其资金压力。
在了解甲方的拒绝原因后,乙方可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解决方案。
资金压力大:乙方可向甲方建议,选择开立无追索履约保函。无追索履约保函是乙方在不冻结资金的情况下,向银行出具对账保证,由银行开具保函的一种方式。这样一来,就减轻了甲方的资金压力。
对乙方履约能力疑虑:面对甲方的疑虑,乙方应详细介绍自己的企业资质、过往业绩以及准备履约的相关证明,以增强甲方信心。若有第三方可作为乙方履约担保,也可将此纳入考虑范围。
合同条款限制:对于甲方设下的合同陷井,乙方应仔细审阅合同细则,并寻求法律**人士的意见,以期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可通过添加乙方可接受的合理条款来平衡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或与甲方协商,调整履约保函的相关内容。
在友好协商无果后,乙方可采取更强硬的态度。由于履约保函是合同重要组成部分,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具,已构成违约。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律师函,说明其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履约保函。若甲方仍不配合,可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履约保函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以书面形式提供的、具有独立性的保证债务人的债务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具履约保函,不仅违反了双方的约定,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乙方可依据以下法律条款进行维权:
合同法**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opposing party 有权要求其履行。有过错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当事人对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甲方无故拒绝出具履约保函,即属违约,乙方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出具保函义务。
曾有一例类似情况,乙方是一家建筑公司,与甲方签署了公园建设工程的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约定出具了履约保函,而甲方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出具对方的履约保函。**终,在乙方发律师函并承诺提供无追索履约保函后,甲方才同意出具对等的履约保函,双方的合同才得以继续履行。
履约保函作为一种信用担保手段,在商业合同中发挥重要作用。甲方无故拒绝履约保函,不仅影响了合同的正常进行,也损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积极应对,采取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自身利益。通过上述方式,乙方可适度推动甲方出具履约保函,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