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办理委托书范本
为了规范履约保函的办理流程,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委托书范本。
一、 定义
本委托书中,以下词语的含义为:
1.1 委托人:指申请办理履约保函的项目承包人,即本委托书的签署方。
1.2 受托人:指接受委托人委托,代为办理履约保函相关事宜的银行或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即本委托书的签署方。
1.3 项目:指委托人为其提供履约担保的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应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等信息。
1.4 履约保函:指受托人应委托人(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委托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的书面担保承诺。
1.5 受益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并接受履约担保的项目业主或买方。
二、 委托事项
2.1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以下与 (项目名称) 项目相关的履约保函事宜:
(1) 向受益人出具金额不超过 (币种) (金额) 的履约保函;
(2) 办理履约保函开立、修改、延期、注销等手续;
(3) 签署与履约保函相关的文件资料;
(4) 其他与履约保函相关的事宜: (具体内容)
三、 委托期限
3.1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具体日期或事件) 止。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4.1.1 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照本委托书的约定,尽职尽责地办理委托事项,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
4.1.2 委托人有义务向受托人提供办理委托事项所需的真实、完整、合法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1.3 委托人应按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履约保函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手续费、担保费、律师费等。
4.1.4 委托人应按照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约定,全面、及时地履行自身义务,避免发生受益人索赔的情况。
4.1.5 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与履约保函相关的任何变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变更、项目进展情况、自身经营状况等。
4.2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4.2.1 受托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办理委托事项所需的真实、完整、合法的文件资料,并对其进行核实。
4.2.2 受托人有权根据自身风险控制要求,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以及确定履约保函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4.2.3 受托人有义务按照本委托书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尽职尽责地办理委托事项。
4.2.4 受托人应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对其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2.5 受托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履约保函的办理进度和结果,并就相关问题与委托人进行沟通。
五、 保密条款
5.1 双方承诺对本委托书的內容以及因履行本委托书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任何未公开的信息(以下合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2 双方承诺将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以防止其各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人或任何其他相关人员(无论是否有雇佣或其他类似关系)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5.3 本条保密义务在本委托书终止或解除后仍然有效。
六、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委托书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6.2 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遭受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等费用。
七、 争议解决
7.1 因履行本委托书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地点)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7.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 其他
8.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委托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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