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保兑保函模板
保函编号:[保函编号]
日期:[开立日期]
受益人:[受益人名称和地址]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鉴于:
申请人与受益人于[日期]签订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合同名称](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根据基础合同条款,申请人应向受益人提供一份由[担保银行名称]出具的金额为[金额]的[担保类型]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以下简称“原担保”)。
申请人已向中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名称](以下简称“保兑银行”)申请出具本保函,以保兑[担保银行名称]依据原担保的付款责任。
兹经有关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 定义
在本保函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1.1 “书面”和“通知”的含义包括信函、传真和经双方确认的电子邮件,并应送达本保函载明的有关当事人的地址。
1.2 “付款日”系指保兑银行收到符合本保函第4条规定的付款要求后[数字]个工作日内。
1.3 “不可撤销信用证”系指由银行出具的,符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出版物第600号)规定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1.4 本保函项下的“工作日”系指保兑银行营业日,不含中国法定节假日。
2. 保兑
2.1 根据本保函条款和条件,保兑银行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和独立地向受益人承诺:如果[担保银行名称]未能按照原担保的约定履行其付款义务,则保兑银行将在收到受益人符合本保函约定的付款要求后[数字]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原担保项下的应付款项,但付款总额不超过[金额]([金额大写]),并包括应计利息(如有)。
2.2 本保函为原担保的独立担保,保兑银行的付款义务不受申请人和[担保银行名称]之间任何协议或安排的影响,也不受受益人与申请人或任何第三方之间关系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合同的有效性、履行或违约。
3. 免责条款
受益人同意,对于因下列原因导致受益人损失或损害的,保兑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1 任何超出保兑银行控制范围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战争、恐怖主义、政府行为、罢工和通讯中断;
3.2 保兑银行根据本保函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时,其作为或不作为是基于善意的。
4. 付款要求
4.1受益人要求保兑银行付款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保兑银行提出,并提供以下文件:
4.1.1 由受益人授权代表签署的付款要求函;
4.1.2 证明[担保银行名称]未能按照原担保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书面声明;
4.1.3 保兑银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4.2 保兑银行收到上述文件和资料之日起[数字]个工作日内,如果保兑银行认为受益人提交的文件符合本保函的规定,则保兑银行应向受益人支付原担保项下的应付款项。
5. 保函金额的减少
5.1 保兑银行根据本保函支付的任何款项,均应相应减少本保函项下保兑银行的付款责任。
5.2 如果[担保银行名称]根据原担保的约定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则本保函项下保兑银行的付款责任应相应减少。
6. 转让
未经保兑银行事先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
7.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7.1 本保函的成立、生效、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冲突法)。
7.2 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保兑银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8. 通知
8.1 所有与本保函有关的通知和其他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以专人递送、挂号信或经双方确认的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或送达通知方指定的其他地址:
(1) 如送达受益人,地址为: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
(2) 如送达申请人,地址为: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3) 如送达保兑银行,地址为:
中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名称]
[保兑银行地址]
8.2 上述任何一方的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按照原地址送达的通知或文件,视为已有效送达。
9. 生效
本保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保函模板页)
保兑银行(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申请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