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XX 公司:
我公司(甲方)与贵公司(乙方)于 [项目签约日期] 签订的 [项目名称]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于 [履约保证金缴纳日期] 向贵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 [金额] 元。根据合同及双方协商一致,现将该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1. 合同约定: 合同 [条约/条款] 条款规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用于保障项目质量保修”。
2.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用于保障工程质量保修。
3. 实际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已于 [项目竣工日期] 顺利竣工,并经 [验收单位] 验收合格。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满足保修要求。
1. 转质保金金额: [金额] 元。
2. 转质保金用途: 用于确保项目在保修期内([保修期限] 年)的质量问题解决,包括但不限于: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更换等费用。 因乙方设计缺陷导致的维修、更换等费用。 因乙方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更换等费用。1. 质保金管理方式: 质保金由贵公司保管,并根据双方约定的质量保修条款,在保修期内,用于解决项目质量问题。
2. 质保金的返还: 项目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发生,质保金将全额返还我公司。
3. 质保金的扣除: 若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的维修或更换费用。质保金将用于支付维修或更换费用,直至质保金不足或保修期满。
4. 质量问题处理流程: 项目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问题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1. [项目名称] 项目合同
2. [项目名称]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 其他相关文件
请贵公司收到本函后,确认并签署回函,作为质保金转存的凭证。
特此说明。
甲方: [甲方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电话/邮箱]
日期: [日期]
乙方: [乙方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电话/邮箱]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