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超额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我在此向贵庭递交解除超额财产保全申请书。
一、申请原因
据我了解,被告在本案中被申请实施了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冻结等措施。然而,经过充分审查和比对对被告的财产状况,我认为被申请的保全措施超额,对被告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害。
二、超额财产保全的理由
1. 对被告财产状况的实际了解
我已通过多种途径对被告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实际了解和核实,结果表明,被告并未拥有足够的财产来满足本案的赔偿或责任承担。由此可见,原申请人要求实施超额财产保全的理由是不充分的。
2. 其他有效担保措施的存在
在本案中,我作为原告对被告的实力进行了充分评估。据此判断,被告拥有其他足够的担保措施,如拥有可变现的不动产、有价证券等。因此,我认为超额财产保全是不必要的,已经实施的财产保全措施已经足够保障原告的权益。
三、申请解除超额财产保全的具体请求
基于以上理由,我恳请贵庭对被告的超额财产保全措施进行解除。具体请求如下:
1. 解除已实施的超额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冻结等措施;
2. 解除后,被告财产的处分权由被告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审理期间,被告财产保全的监管权由法院予以解除。
四、希望得到的支持
为了维护正当的财产权益和公正的司法审判,我恳请贵庭予以理解和支持。在审理本案时,希望贵庭能够充分考虑我提出的解除超额财产保全的申请,审慎、客观、公正地进行判断和裁决。
**,在此衷心感谢贵庭对本案的关注和支持。我相信,经过贵庭公正的审理和评估,将会做出符合法律、合理公正的解决方案。谢谢!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