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承租人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退房时符合条件才能退回。珠海公租房履约保证金退还流程如下:
租户在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退租时,需要向公租房管理部门提交退房申请。申请需包含以下材料:
《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退租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 租房合同 退租原因说明(如租赁期限届满、提前退租等)公租房管理部门收到退房申请后,会组织工作人员对房屋进行验收。验房主要是检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状况,包括:
房屋结构是否损坏 水电煤气是否开通 电器设备是否齐全 墙面、地板等装修是否完好验房合格后,租户需与公租房管理部门进行费用结算,包括:
剩余租金 水电煤气费 房屋维修费 其他欠费(如果有)在上述费用全部结清后,公租房管理部门将按照《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有两种:
直接退还:如果租户没有违反租房合同,且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状况良好,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 扣除相应费用:如果租户违反租房合同或造成房屋及其设施设备损坏,履约保证金将扣除相应费用后退还。1. 我的履约保证金已经超过两年未退还,该怎么办?
珠海市公租房履约保证金长保留期限为两年。如超过两年未退还,可向公租房管理部门申请退还。
2. 我退房时发现房屋有损坏,履约保证金是否会被扣除?
是。如果房屋及其设施设备有损坏,履约保证金会扣除维修费用后再退还。
3. 我提前退租,履约保证金是否会全额退还?
否。提前退租会根据租期长短扣除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4. 我因工作调动需要退租,履约保证金是否会全额退还?
是。因工作调动、转业、转学等原因需要退租的,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
5. 我在退租时遗留了物品,公租房管理部门是否会代为保管?
是。公租房管理部门会代为保管租户遗留物品一段时间,并及时联系租户取回。逾期未取回的物品,经公告无主后将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