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工程合同履约担保的一种,由担保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一份书面承诺,保证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约履行,担保人将代为履行债务人的义务,并向受益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甲方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收到履约保函原件,但如果甲方未收履约保函原件,将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证明文件缺失,影响工程款支付 担保人无法确定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影响承包商信誉 甲方无法就履约保函项下的担保内容与担保人进行协商确认如果甲方未收履约保函原件,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甲方应当尽快向承包商提出补充书面要求,要求承包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函原件。
如果承包商无法提供原件,甲方可以要求承包商出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履约保函副本,并委托公证机关对副本进行公证。公证后的履约保函副本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承包商既无法提供原件,也无法提供公证过的副本,甲方可以要求承包商出具一份由担保人签字盖章的担保函,明确规定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和担保金额。
如果以上措施均无法解决问题,甲方可以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如暂停工程款支付、向承包商发出催款函或预留担保金等。
甲方在收取履约保函原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核对履约保函的真实性,防止假冒 检查履约保函的担保范围、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妥善保管履约保函原件,避免丢失或损坏履约保函对工程款支付至关重要,甲方应当及时收到履约保函原件并妥善保管。如果甲方未收履约保函原件,可以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款支付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