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是工程承包合同中常见的一种保证措施,用于保障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当承包人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并通过验收后,发包人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以下提供一份履约保证金退还函范文,供参考使用。
填写履约保证金退还函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明确收函人姓名/单位:应填写发包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详细写明合同信息:包括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编号、工程名称等。
提供履约保证金信息:包括履约保证金金额、已交付证明等。
强调已履行合同义务:说明已完成工程量、通过验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
注明发函日期:以便明确退还期限起点。
提供指定收款账户信息:用于退还履约保证金。
1.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期限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履约保证金退还期限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则应当按照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办理,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退还。
2. 履约保证金可以分期退还吗?
履约保证金是否可以分期退还,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则应当按照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办理,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3. 如果发包人未及时退還履约保证金怎么办?
如果发包人未及时退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催款函,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如果发包人仍未退還,承包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发包人退還履约保证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履约保证金退还函是保障承包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后,可以通过填写履约保证金退还函,及时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承包人还应当注意收集履约保证金交付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发包人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