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开具履约保函的通知
[日期]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地址]主题: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履约保函的通知
尊敬的[受益人名称]:
兹证明,应[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要求,本行同意为[申请人名称]与贵公司于[合同签订日期]签署的编号为[合同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开具金额为[币种][金额大写]([金额小写])的履约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本保函项下,本行的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
一、 保函条款
1.1 本行的保证范围为[申请人名称]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履约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主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各项款项;
(2)按照主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完成项目建设;
(3)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缺陷责任期内的各项义务;
(4)按照主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2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申请人名称]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导致贵公司提出索赔,本行将在收到贵公司符合本保函要求的书面索赔文件和本保函正本原件后[ ]个工作日内,向贵公司支付不超过本保函规定金额的款项,无需贵公司证明或提出任何诉讼或仲裁。
1.3 本保函项下,贵公司仅需向本行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即可视为贵公司的索赔正当、有效,本行将无条件付款:
(1)贵公司签字盖章的书面索赔函;
(2)能够证明[申请人名称]违反主合同约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贵公司主张的索赔金额的计算依据和相关证明文件;
(4)本保函正本原件。
1.4 本行在收到贵公司提交的上述文件资料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如果文件资料齐全且符合本保函约定,本行将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如果贵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本保函约定,本行将及时通知贵公司进行更正或补充。贵公司应在收到本行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正或补充,逾期视同贵公司放弃索赔权利。
二、 保函期限
2.1 本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开立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履约结束日期]止。
2.2 本保函失效后,本行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三、 其他
3.1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2 凡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名称]提起诉讼。
3.3 本保函一式两份,申请人和受益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通知!
[开证银行名称]
[开证银行印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