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租赁履约保证金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的门店(以下简称“该门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租赁标的
1.1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门店租赁给乙方使用(以下简称“该门店”)。
1.2 该门店的具体情况以附件一《门店租赁合同》及其附件(如有)为准。
二、 履约保证金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
2.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以_________方式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到账时间为准。
2.3 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三、 履约保证金的用途
3.1 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按照本合同及《门店租赁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整履行其义务。
3.2 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日内补足:
3.2.1 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3.2.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门店的用途、结构或进行装修装饰工程;
3.2.3 擅自转租、转借、转让该门店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门店的租赁权;
3.2.4 严重损坏该门店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或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造成该门店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灭失;
3.2.5 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该门店;
3.2.6 其他违反本合同或《门店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
3.3 如果乙方不存在上述违约行为,且在租赁期届满后____日内,将该门店完好地返还给甲方,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返还该门店的确认函后____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 保密条款
4.1 甲乙双方均应尽其努力对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其泄露。
4.2 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除外。
五、 争议解决
5.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其他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