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律邦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联系电话:134-5682-7720
行业资讯
镇海履约保证金
发布时间:2024-08-10
  |  
阅读量:

镇海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是指建设工程发包人为了确保承包人能按时、按质、按预算完成建设工程项目任务,按工程合同履约的要求向承包人收取的,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约的担保。当承包人出现违约行为或履约出现问题时,发包人可以将保证金作为赔偿损失的来源。

适用范围

镇海建设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适用于镇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改造、装饰、修缮等建设工程。

保证金比例

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类别和规模确定。具体比例如下:

房屋建筑工程:合同价的2%-5% 市政公用工程:合同价的3%-6% 其他工程:合同价的1%-3%

收取方式

履约保证金应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下发后15日内一次性向发包人存入指定账户。

退还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承包人完成工程项目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在约定的期限内退还承包人。

违约处理

承包人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扣留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损失的来源。违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质量不合格 工程进度延误 工程预算超支 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保证金管理

镇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镇海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受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保证金收取、退还申请 审核相关文件,核算保证金比例 督促发包人按时收取、退还保证金 监督承包人履约,扣留违约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镇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注意事项

1. 履约保证金汇入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发包人名称一致。

2. 履约保证金只能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存入,不得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抵扣。

3. 承包人提交的保证金收款凭证是证明履约保证金收取的重要凭证,应当妥善保管。

4. 发包人扣留违约保证金应当经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审批同意。

5. 履约保证金的利息归承包人所有。


yzs226
yzs226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